綏江縣民政局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通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幫助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綏江縣民政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公正、公平、公開、擇優”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統一面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并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就業困難人員”:
(一)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二)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三)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四)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五)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六)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七)被征地農民。
三、招聘崗位
(一)招聘崗位: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工作職責:從事兒童關愛、數據收集等工作,處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站日常業務工作。
四、崗位要求
(一)具有本縣戶籍的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三)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吃苦耐勞、勤奮敬業、責任心強,有奉獻精神,服從管理,能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男女不限,熟悉公文寫作、電腦辦公基本操作。
(五)符合《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有關規定。
(六)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受到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在公益性崗位累計服務期滿3年以上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八)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其他條件。
五、福利待遇
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購買工傷保險。試用期滿后能夠勝任崗位工作的,簽訂三年期聘用協議并購買相關社會保險。薪資待遇為1770元/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協議。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通告:通過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招聘通告。
(二)報名:求職人員通過郵箱或現場報名方式遞交報名資料。
(三)資格審核:招聘單位對求職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并將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開展資格復審。
(四)組織面試:招聘單位根據資格審核后的人員情況,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組織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聘用:公示無異議后,雙方簽訂公益性崗位聘用協議。
七、報名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止。
(二)報名所需資料: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書》、《就業創業證》復印件、《綏江縣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及所填內容涉及的有關證書、項目等證明材料(如:榮譽證書、職業能力證書等),一寸證件照片1張。
(三)報名地點:民政局316辦公室。
咨詢電話:0870—7622316。
附件:綏江縣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

綏江縣民政局
2025年3月4日
